胡锦武、袁慧晶/微信公众号“瞭望”
原标题:公号涨粉产业链“吸金”不商量
瞭望新闻周刊微信公号8月9日消息,“在吗,帮我投个票?”点击亲友发来的链接,想进入投票通道却发现先要关注公众号;来到药店门口,本意是为帮助顾客了解身高、体重等基本健康情况的体重秤上出现一行小字:“扫描二维码关注即可使用”;逛完商场打算从车库驱车离开,不关注公众号竟无法继续缴费操作……就在日常生活场景里一次次的扫码中,手机“订阅号”列表越变越长。
付款、加好友、获取信息……伴随互联网及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扫描二维码”的操作日益普及,为人们带来不少便利。但在追逐用户注意力的当下,扫描二维码后强制关注公众号的怪现象也屡见不鲜。更奇怪的是,该公众号可能和用户正进行的活动毫无关联。
怎么就“绕”不开公众号?记者调查发现,背后暗藏着一条吸金链。
千方百计只为诱导关注
公共场所用WIFI、饭店买单使用优惠券……在诸多强制关注公众号的场景里,隐含着一种“不关注就不能XX”的逻辑。记者梳理发现,其中促人就范的原因可细分为三类:
情感“绑架”型。公众号方利用直接参与者的人际网络,用感情“保驾护航”,将关注公众号的任务作为投票、助力等行为的附加品派发。
白领凌璐无意间清理微信发现,“订阅号”中只有不到一半是自己真正想去关注的。“最常见的情况是投票,必须先关注投票发起者的公众号。”凌璐说,碍于亲情、友情又不能不帮忙投票,有时投完票忘记取消关注,不知不觉就攒下了这么多。
服务“加塞”型。公号方与商家合作,将“关注公号”作为用户完成服务的强制通道,吸引流量。
江西南昌市民程晓奇最近在某大型商场地下车库停车时,被要求用微信关注一个叫“停准时”的公众号才能缴费离场。当询问能否直接付款不关注公众号时,工作人员表示不能。程晓奇质疑:“扫个收款码就能解决的事,为啥非要我关注公众号?”
点开“停准时”,该账号主体为江西易行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记者致电该公司客服,对方称公众号与车场合作会要求车场引导用户通过平台缴费,是一种商业模式,且关注公众号“不会给车主带来什么损失”。当记者进一步确认“不关注是否不能缴费离场”,客服先是称有另一个能直接缴费的二维码,在记者表示并未在相关车场看见该二维码后,客服又称“具体要看车场的情况”。
心机“利诱”型。公号方也即服务提供方,将平台默认为使用服务和优惠的“必需载体”以引导关注,更具隐蔽性。
如今去饭店消费,一些饭店已不再提供纸质菜单了,服务员会提醒顾客通过桌角贴有的二维码点菜下单。而不少点餐二维码都埋伏了一个“小心机”:只有关注了店铺的微信公众号,才能进行点餐操作;把关注公众号和优惠活动相关联,已经成了绝大多数“无纸质菜单”饭店的留客手段之一。
“体重秤粉丝”7毛一个
互联网时代,粉丝就意味着价值。正是公众号渴望涨粉再“吸金”的愿望,引发了强制关注公众号的一系列操作。
张先生是一家单篇推文阅读量超过10万人次的公众号的运营负责人。他向记者透露,目前通过官方正式渠道获取一个粉丝的成本在5元到10元左右。由于获客成本较高,只有资本充沛的头部公众号才能用得起,绝大多数公众号在起步阶段只能选择非官方渠道涨粉。
在百度搜索“公众号涨粉”,五花八门的涨粉平台便跃入眼帘。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涨粉已形成产业链,粉丝的精准度、设备渠道的丰富程度、定制方案的专业性成为平台间争夺客户的竞争力,强制关注成为平台线下获客的主要手段。
记者调查一家主要通过线下设备帮助客户实现涨粉需求的涨粉平台发现,其企业主页宣传的线下场景丰富,包括体重秤、娃娃机、共享充电宝、自动售卖机、医院设备增粉、K歌粉、WIFI增粉等,不同的渠道对应的粉丝群体还有留存率、年龄段以及价格上的差别。
比如,医院设备增粉,用户可通过在医院扫码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环保袋或病历本,这种场景的粉丝留存率为当日的60%到80%,年龄段在18到45岁;娃娃机则以诱导用户扫码关注公众号领取代金券的方式来增粉,粉丝留存率为60%到80%,年龄段为18岁到35岁。
“这家公司在业内小有名气,全国都有线下设备。由于直接在线下铺设设备,客户的获客成本相对较低,最便宜的体重秤粉丝只需要7毛钱一个,3000个起售,量大还有折扣。”销售人员介绍说,网上不少所谓的涨粉平台其实没有线下获客的能力,大多是与他们这样的一手获客平台合作,通过做“倒爷”赚取中间差价。
另一家涨粉平台,涨粉方式只有纸巾机、体重秤、WIFI三种,其中体重秤涨粉套餐报价为:1000个粉丝900元,5000个粉丝4000元,1万个粉丝7000元。其主页显著位置还直白标明,已服务客户数逾2.5万,累计涨粉9000万,当日涨粉量超过12万。
表面自愿实则强制
“不商量”的强制关注公众号行为是否存在侵权?受访专家表示,在存在消费环节的前提下,商家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的行为是一种“形式上自愿、实质上强制”的交易行为。
“必须扫码关注公众号才能点菜,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江西省消保委秘书长辜志明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不仅如此,业内人士透露,商家涨粉的最终目的是将线上流量转化为线下收益,强制关注公众号赚取用户流量只是第一步,套取个人信息、精准推送广告等其他有牟利可能的行为将接踵而来。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悦说,微信用户关注公众号时,往往会收到“公众号申请获得你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的提示,如果不点“允许”就无法关注,也无法获得公众号提供的服务。这对于微信用户还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特别是不太会用手机上网的老年人群体。
“二维码的初衷是让生活更加便利,但强制关注公众号才能消费的‘附加条款’,一定程度上还排除了非网民群体的消费权利。”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阮新怡说,互联网消费成为大趋势的背景下,提倡商家在提供优质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同时简化操作手续,在最小限度范围内行使自身权利,最大限度保障网络用户权利,才是获得消费者拥护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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